中原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特聘导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做好博士后特聘导师遴选和管理工作,明确特聘导师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进一步促进我行博士后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聘导师是指我行引进的、非全职聘用的、具有指导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能力的知名专家学者或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 特聘导师选聘应坚持以下原则:
?。ㄒ唬┦孪仍级?,协议管理;
?。ǘ┕衅?,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第二章 聘任条件
第四条 特聘导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ㄒ唬┚哂性诠谕庵咝;蜓芯炕沟墓ぷ骶?,学术造诣高深,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突出成就;
?。ǘ┚哂蟹岣坏淖ㄒ抵逗褪导?,具有大型企业高级管理职务的经历,并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或卓越表现;
?。ㄈ┰谏缁峄疃芯哂薪洗笥跋炝蚪细呱?;
?。ㄋ模┚哂姓呒蹲ㄒ导际踝矢?。
第三章 聘任期限和流程
第五条 特聘导师的聘期一般为 2 年。聘期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再次续聘。
第六条 特聘导师人选由与我行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合作高?;蛭倚腥肆ψ试床客萍?。我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推荐的特聘导师进行资格审核,我行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审核通过的导师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成果、学术水平、科学研究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聘请为我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特聘导师。
第四章 特聘导师岗位职责
第七条 应具备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第八条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积极协助、配合培养单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精心指导。
第九条 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的主导作用,参与制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培养方案,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研究人员的具体情况,负责制订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培养计划。
第十条 参与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科研项目、制定研究计划,指导课题研究等工作。定期做好研究项目进度检查和质量评估,督促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计划认真完成阶段性任务,确??蒲邢钅克忱瓿?。在博士后研讨学术、查阅资料、实验研究、撰写研究论文等方面提供指导性意见,及时协调和帮助处理博士后研究中的问题。
第十一条 参与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开题考核、中期考核、进出站答辩、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报等工作。
第十二条 特聘导师保证聘期内每年参加我行科研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
第五章 特聘导师考核和待遇
第十三条 特聘导师需接受我行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其导师工作的日常督导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为聘期内每满一年举行一次,具体考核内容详见《特聘导师考核表》(附件)。
第十四条 对经考核发现不能切实履行导师职责、违反学位管理规定或因个人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导师的,经我行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议后,予以解聘,聘期终止。
第十五条 我行与特聘导师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应的导师类别支付指导费,具体金额以聘用合同内容为准。导师类别标准如下:
?。ㄒ唬〢 类导师: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和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顶尖人才,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具有在全球排名前 100 名高校、中国科学院等高?;蜓芯炕沟墓ぷ骶?,聘期内导师指导费不高于人民币 10 万;
?。ǘ〣 类导师: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长江学者, 具有在世界一流大学A 类建设高校的工作经历,聘期内导师指导费不高于人民币 6 万;
?。ㄈ〤 类导师: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人才,具有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工作经历,聘期内导师指导费 不高于人民币 2 万;
?。ㄋ模〥 类导师:除上述三类导师外,我行对其余特聘导师按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提供导师指导费。
第十六条 特聘导师每年来我行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指导的差旅费、食宿费,按照我行总行中层管理人员财务报销标准,凭相关票据实报实销。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引进特别聘任博士后导师。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原银行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